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08,64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1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08,644,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郑 影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