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0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9点整 2.会议召开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 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刊登于2010年9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 130021 联系人:刘洋、黄野秋 联系电话: 0431-85096806 0431-85096807 传真:0431-85096816 四、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如无意见,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如下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表决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股东名称(盖章):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相应空格内填“〇”;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填“〇”;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填“〇”。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