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有1名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宋尚龙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红旗街5号B座房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公司董事会同意转让长期闲置的抵债资产新亚大厦B座第五层房产,并授权公司签署出售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办理出售该房产的相关事宜。 该房产位于长春市红旗街5号,建筑面积为1,551平方米,出售价格为人民币620万元,出售后取得收益47.1万元。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