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有2名监事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出席会议,其中监事常秋萍由于出差委托监事王化民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高宝祥由于出差委托监事刘树森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监事长金光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拟选举唐志萍女士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选举公司监事唐志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聘任期限自唐志萍女士取得监事长任职资格之日起至2010年8月2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唐志萍女士个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唐志萍女士简历 唐志萍,女,195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工作履历: 1971年3月—1974年4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财务科,会计; 1974年4月—1975年2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团委,团委副书记; 1975年2月—1982年3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82年3月—1984年1月,东北林业大学林经系经营管理干部专修科学习;1984年1月—1985年3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5年3月—1990年4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1990年4月—1994年3月,吉林省商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4年3月—1998年4月,吉林省贸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8年4月—1999年5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9年5月—2010年4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教育履历: 1982年3月—1984年1月,东北林学院林经系; 1984年9月—1985年1月,东北林学院国家统考班; 1985年1月—1987年12月,现代管理刊授大学; 1987年3月—1988年2月,吉林省现代人才管理函授部; 1989年9月—1992年6月,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研究生。 唐志萍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