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22日在东北证券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有2名监事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出席会议,其中监事刘树森因出差委托监事李廷亮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滕旭旺因出差委托监事金光日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李廷亮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核年报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审阅了《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目前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并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拟定了切实可行的改进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