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3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1名董事办理了委托,戴志康董事委托左兴平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占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爱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吴爱国先生简历:1965年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爱国先生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195%的股权,同时担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