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定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以前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立公司”)在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的银行借款1700万元担保即将到期,根据东立公司的资金现状,东立公司需要继续使用信用额度,公司继续为东立公司1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