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于2010年8月5日在烟台与北京诚信天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宏”)签订共同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北京东方天宏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东方天宏”),东方天宏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东方电子出资3250万元,占东方天宏注册资本的65%,北京天宏出资1750万元,占东方天宏注册资本的35%。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议题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够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北京诚信天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帝6街1号鲁能科技大厦2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钦 注册资本:1500万元 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 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东方电子以现金方式出资32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北京天宏以现金方式出资17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公司基本情况: 投资成立的东方天宏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子占其65%的股权,北京天宏,占其35%的股权。其营业范围为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节能改造项目投资、管理;节能产品信息咨询;环保科技项目技术开发、投资、实施等。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共同投资人: 东方电子、北京天宏 2、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投资成立的东方天宏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投资各方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东方电子 3250万元 65% 北京天宏 1750万元 35% 3、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新公司的股东会由东方电子和北京天宏共同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东方电子委派3人,北京天宏委派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依法设立监事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由北京天宏提名,副总经理由东方电子、北京天宏各提名一人,并由董事会聘任。 4、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公司对新兴产业的培育,并使公司进入政策扶持快速发展的节能环保服务行业。新产业的进入不仅可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实现产业领域的跨越,而且为公司能够长久地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节能环保服务行业下游客户多为电力、采掘、石油石化、冶金、水泥等重工业,受宏观经济变动影响较大,公司入主节能环保服务行业可能面临着宏观经济周期将直接影响客户采购意愿的市场风险。 六、被查文件 1、《共同投资合作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