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出售资产概况 2009年10月19日,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及房产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协议》及《房地产转让补充协议》,将本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所处土地31,294.9平方米、房屋17,881.37平方米及房地产内的配套设施,以4,700万元的价格一并出售给受让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容已于2009年9月29日、2009年10月20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出售资产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出售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已向本公司付清全部出让价款4700万元。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