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9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及房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出售资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该笔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对于该项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