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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东(00068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09-09-29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2009年9月28日,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房地产转让协议》及《房地产转让补充协议》,公司拟将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所处土地及房屋产权出售给受让方。本次出售的土地面积为31,294.9平方米,房屋面积为17,881.37平方米,上述土地及房屋产权转让价格共计3,104.3万元;受让方同意补偿本公司该处房地产内的配套设施、迁址及装饰费用等共计1,595.7万元;本次交易金额总计4,7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司于    2009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及房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该笔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对于该项资产的出售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及房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3.公司持有该处房地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二级机构)
    注册地及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82号
    法定代表人:孙杰
    注册资本: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亿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50000015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固定通信业务(IP电话限PHONE-PHONE的电话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限于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接入业务(含3.5GHz无线接入业务,26GHz无线接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
    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联关系,也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2008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63,482,094.23元,主营业务收2,596,056,345.95元,净利润850,468,708.48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出售的土地面积31,294.9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常新规土国用(2001)第017号;本次出售的房产面积17,881.37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常房权证新字第00002906号。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本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没有设定担保、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之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资产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
    (2)该项资产帐面原值30,903,533.81元,已计提折旧7,522,156.53元,帐面净值23,381,377.28元。经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立信评报字第098、102、106号),该部分资产评估价值为3,883.6万元。
    (3)公司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本公司2001年2月13日以协议转让方式获得该处土地及房屋产权,受让价格共计1,800万元(其中:土地为710万元,房屋为1,090万元)。该项资产于2001年9月作为公司生产用房投入使用,于2005年12月起闲置至今。
    该处土地性质:出让
    房屋结构:框架和混合结构
    该处土地及地块周边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2.该项资产已经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该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编号:0250053004)。
    3.本次出售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分为两部分,总成交金额为4,700万元,具体如下:
    (一)《房地产转让协议》
    1、交易内容:本次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294.9平方米(约41.94亩,实际精确面积以新办土地使用权证所写面积为准),转让的房屋面积为17,881.37平方米。
    2、成交金额:转让总价为3,104.3万元。
    3、支付方式和时间:银行转账汇款。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预付款150万元;受让方在领取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10天内一次性向出让方付清尾款2,954.3万元。
    4、税费的承担:双方共同办理土地及房屋产权的转让手续,办理产权转让所涉及的与出让方有关的相关费用(含增值税等)由出让方承担,与受让方有关的相关转让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房地产权属的办理:在2009年11月30前,出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
    6、房地产的移交:出让方同意在办理完成房地产转让手续后二个月内将土地、房屋及相关运行设施和资料交给受让方,并结清移交前产生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电信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7、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经甲方董事会、
    股东大会以及甲方作为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所必须履行的审批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房地产转让补充协议》
    1、交易内容:对转让房地产场地配套、园艺绿化、房屋装饰、辅助设施及厂址拆迁的补偿。
    2、成交金额:转让总价为1,595.7万元。
    3、支付方式和时间:银行转账汇款。受让方在领取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10天内一次性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款。
    4、税费的承担:所发生的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5、协议的组成:该协议为双方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的组成部分,除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条款之外,其他有关条款均按照《房地产转让协议》规定执行。
    6、协议的生效:补充协议随《房地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与《房地产转让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时披露。
    (四)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近期市场成交价格确定的。该项资产评估价值为3,883.6万元,该项资产所在区域的土地政府最低保护价格为22.5万元/亩。由于该项资产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该区域是政府近年重点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区,潜在升值空间较大,同时,受让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目前的办公楼紧邻该地块并急于扩大办公区域。综合考虑,双方最终确定的土地出售价格为30万元/亩,该项资产总价为4,700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该笔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对于该项资产的出售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常州市岷江路土地及房产的议案》。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不涉及本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上述闲置土地及房屋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本次交易将给公司带来约2,012万元的收益,保证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资产转让协议;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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