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于2010年9月3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董事长田益群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6名,独立董事唐泓先生因公务出差缺席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2010年9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友谊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议案,2010年9月3日双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2010年9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2010年9月7日披露了公司收购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后该公司项下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并通过了继续履行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友谊合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后继续履行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得到东港该地块的开发权,能够快速介入东港区域的开发建设,拓展大连友谊房地产业发展空间,对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将产生深远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关于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详见2010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大连新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情况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