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于2010年6月1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董事长田益群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6名,独立董事唐泓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其委托独立董事赵彦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了审议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抵押贷款议案: 大连富丽华大酒店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因偿还银行贷款及日常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意本次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抵押贷款议案。该议案的实施有利于保持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发出的《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抵押贷款公告》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近期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