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满足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使公司的经营更加高效,经本公司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共同对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龙”)进行增资。 二、投资合作方简要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南口镇迎宾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新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新疆海龙基本情况 新疆海龙成立于2007年7月2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8亿元,是由本公司和新农开发分别出资2.024亿元、1.656亿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阿拉尔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法定代表人:齐建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粘胶纤维生产、销售。 2、投资合作方式、建设内容及规划 投资合作方式:本公司与新农开发再次共同对新疆海龙增资,使新疆海龙注册资本由3.68亿元增加到4.68亿元。其中本公司本次增资5,500万元,使出资总额达到2.574亿元,增资后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变为55%;新农开发本次增资4,500万元,出资总额达到2.106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变为45%。 建设内容及规划: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粘胶短纤维项目规模为年产8万吨,其中,一期4万吨粘胶短纤维项目2007年内完成设计及土建动工,2008年投产;二期4万吨粘胶短纤维项目于一期项目投产时开工建设,2009年年底达产。 四、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27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12月8日在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500万元的议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为充分利用新疆当地的原料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提供契机。经深入考察和详细论证,公司决定与参股方一同按持股比例对其进行增资。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