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3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智高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事宜; 3、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情况,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有关提取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