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2日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02,465,964股,占公司总股本20808万股的49.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2,465,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2,465,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2,465,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表决情况:同意102,465,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2,465,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40万。 1、表决情况:同意102,465,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