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2008 年和200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公司股票在2009 年度报告披露日2010 年4 月22 日停牌一天,从2010 年4 月23 日复牌开始,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以及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 (一)公司股票交易自2010 年4 月23 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股票简称由“ST 大水”变更为“﹡ST 大水”; (四)股票代码仍为“000673”; (五)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因2008 年、2009 年本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措施 由于公司全面停产,公司基本无经营收入,加之计提坏帐准备因素,致使公司2009 年度再次亏损。为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在大同市政府、国资委的主导下确定了以重组促发展的战略,并积极开展了推动重组的相关工作。2010 年,董事会将继续依靠政府支持,力争使公司重组工作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以切实有效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经审计的2010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0 年仍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将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而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352-5332416、5332400 传 真:0352-5332400 电子邮件:dtsnzqb@126. com 地址:山西大同口泉五法路一号 邮编:037001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