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在福 州市高桥路 26 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出席 会议监事 4 人,代为出席监事 1 人,监事会主席黄文伟因公务出差,委托监事张敏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 副主席吴洁主持,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1、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修改为:"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的 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2、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监事会主席"修改为:"监事长","监事会 副主席"修改为:"副监事长"。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 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沟通和考察,以及征得本人同意后,监事会现提名陈文平、 吴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文平,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部副总经理,香港贵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闽信集团(00222)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本公司第四、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2年5月-2007年12月)。现任福建讯 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最近五年 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洁,女,汉族,1968 年 5 月出生。曾任福建革新机械厂团干,阳光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为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持有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47.22%的股权,未持有本公司 的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