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12,817.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97.9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黄浦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3202001619200044953,并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亚太验字[2008]B-E-0007号《验资报告》。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为公司2008年度增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据《增发招股书》中披露的相关信息,惠州“名流印象”项目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10.23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9.96万平方米。 根据规划调整,该项目增加了一幅土地,其土地面积由10.23万平方米增加到12.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9.96万平方米增加到33.55万平方米,由此导致投资总额(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之和)由87,277万元增加到110,560万元。鉴于上述原因,将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增加到80,000万元,该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相关经济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1 销售收入 111,699 155,920 2 投资总额 87,277 110,560 2.1 开发成本 79,804 99,982 2.2 期间费用 7,473 10,578 3 净利润 13,274 27,589 4 投资净利润率 17% 28% 截止2010年4月30日,上述增加地块已投资12,817.52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中审亚太鉴[2010]020027号《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连起、孙华、冯果、赵汉忠、明云成先生发表《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1)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公司2008年度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名流印象”项目根据规划增加了一幅土地,同时调整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该事项已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0年4月30日,对于新增加的地块,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2,817.52万元。 (2)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2010]020027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3)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以12,817.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1)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公司2008年度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名流印象”项目根据规划增加了一幅土地,其土地面积由10.23万平方米增加到12.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9.96万平方米增加到33.55万平方米,由此导致投资总额(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之和)由87,277万元增加到110,560万元。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增加到80,000万元,上述调整已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0年4月30日,新增加的地块已投资12,817.52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2)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鉴[2010]020027号),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一致。 (3)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以12,817.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817.52万元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