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13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7层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凡在2010年8月9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可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考虑并批准本公司选举或重选(视情况而定)以下人士各自为本公司董事或监事(视情况而定)的建议,任期自2010年8月15日开始至2013年8月15日届满(载列于下文的有关选举或重选每位候选人的各项决议案须由本公司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以独立决议案方式考虑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及授权监事会厘定监事薪酬: (a) 选举及委任叶茂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b) 选举及委任李晓红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c) 选举及委任颜甫全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d) 选举及委任石廷洪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e) 选举及委任姚育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f) 选举及委任徐文英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g) 选举及委任安国俊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h) 选举及委任刘熀松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i) 选举及委任涂克林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j) 选举及委任彭泽清女士为本公司监事。 (k) 选举及委任刘洪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以上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简历,请参阅附件二及附件三。) 特别决议案 2.考虑及酌情批准下列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批准对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的修订,自通过本决议案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修订案,请参阅附件四。) 注:上述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共为8名,而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为9名。本公司正在物色合适人选,并在适当时候加以补足。另外,除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外,还将有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 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7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H股股东请参阅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的会议通知;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7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84534078 传 真:(010)84534135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为行使大会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二: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执行董事(共5名) 叶茂新先生,1962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5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叶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纬欣机电有限公司、香港华明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长等职。叶先生于1990年7月起历任经纬纺织机械厂技术处副处长、处长、厂长助理,1995年1月兼任化纤机械部经理;1995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4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8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2000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07年8月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05年10月任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06年9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副董事长。 李晓红先生,1966年11月生,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李先生自1995年起历任中国纺织机械工业总公司人事部干部,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邯郸纺织机械厂副厂长兼邯郸宏大棉纺公司总经理,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战略发展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等职,2008年6月起任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先生现还担任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副董事长、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董事。 颜甫全先生,196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颜先生自1992年起历任衡阳纺织机械厂总会计师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厂长等职。2004年6月起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04年12月至今任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自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石廷洪先生,1962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EMBA,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信息管理师,本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石先生自1992年起历任邯郸纺织机械厂生产处处长、企管处处长、副厂长、厂长,宏大化纤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自2005年12月至今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部长,2007年1月至今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0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姚育明先生,1961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30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子公司郑州宏大新型纺机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北京经纬纺机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安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天津经纬新型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无锡经纬纺织科技试验有限公司、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公司、山西经纬合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经纬东兴精梳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纬欣机电有限公司、咸阳经纬织造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华明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参股公司宏大研究院有限公司、宏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华茂经纬新型纺织有限公司监事长等职。姚先生自1990年7月起历任经纬纺织机械厂财务处副处长、厂长助理兼厂金融办公室主任,199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1995年8月至2008年4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 独立非执行董事(共3名) 徐文英先生,1951年11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先生现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会长、纺织企业技术进步咨询中心主任等职。徐先生于1992年任纺织工业部计划司技术改造处副处长,1998年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秘书长,1999年任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理事长,2000年至2009年兼任中国色织协会理事长, 2006年担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长期从事纺织工业技术改造管理、纺织工程咨询规划及棉纺织、 色织行业管理工作,熟悉棉纺织、化纤、纺织机械专业。徐先生现还担任山东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公司)、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独立董事。 安国俊女士,1972年6月生,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会计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安女士自2007年12月至今,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室副研究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博士后、硕士生导师,金融产品中心客座研究员,金融实验室高级研究员。主要负责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投资跟踪分析与研究、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分析、理财产品评估、债券市场发展与金融稳定性、资产组合管理、地方政府信用研究,曾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组建与运作。安女士自1997年起,先后任职财政部基本建设司(现为经济建设司)副主任科员、财政部国债金融司主任科员、财政部国库司高级经济师,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 刘熀松先生,1968年9月生,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先生于1989年获复旦大学数理统计专业学士学位,1992年获复旦大学数理统计专业硕士学位,2004年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景气预测研究室主任。刘先生先后兼任过上海新宇亨得利钟表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上海校友会常务理事、《经济研究》匿名审稿专家、上海投资学会理事、上海数量经济学会理事。主要学术成果有《经济运行探索》、《低效率股市投资理论——中国股市投资和发展研究》等。先后获上海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上海曙光学者称号、张仲礼学术奖。刘先生自2010年6月3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件三: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共3名) 涂克林先生,1951年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涂先生自1985年起历任郑州纺织机械厂工具处副处长、处长,河南纺织机械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事部部长等职。自2001年9月起任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200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于200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泽清女士,1952年6月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子公司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宏大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彭女士自1990年起历任宜昌纺织机械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宜昌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02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书记,200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0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刘洪先生,1970年10月生,硕士学历,会计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先生于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总会计师;2000年8月至2003年4月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工作,任财务副总监,期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2003年5月至2004年10月在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在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17办工作;2005年10月至2009年1月在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工作,任总会计师;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在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在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纺机事业部副总经理。 附件四:公司章程修改案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a)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条 取消下列现有条文: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常务副董事长。」 并以下文替代: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长。」 (b) 修订公司章程第第一百零三条 取消下列现有条文: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常务副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及董事10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人。」 并以下文替代: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及董事7人,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三份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 (c)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第(1)款 取消下列现有条文: 「第一百零六条(1)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在不少于七日的通知期内发给公司,前述通知期应当在不早于寄发有关进行董事选举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日的翌日及不迟于有关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前七天发给公司。 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并以下文替代: 「第一百零六条(1)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在不少于七日的通知期内发给公司,前述通知期应当在不早于寄发有关进行董事选举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日的翌日及不迟于有关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前七天发给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d)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 取消下列现有条文: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长应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常务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应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董事会授权下主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指导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 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及其它的重要文件或以委托书授权一名或多名董事签署公司其它的重要文件; (三) 代表董事会接受经理层定期报告业务情况; (四) 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并以下文替代: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长应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 (四) 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 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及其它的重要檔或以委托书授权一名或多名董事签署公司其它的重要文件。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以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