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6月9日与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大”)向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于2010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本公司为天津宏大向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额度期限为15个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天津宏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7日,注册住所为天津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05号地块,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5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开关控制设备、复印件、农业机械、汽配件制造等。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天津宏大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29,386,398.86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3,743,000.2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5,643,398.63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3,003,481.35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2,174,240.5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044,114.08元。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94,491,691.60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87,132,395.6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7,359,295.94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5,024,218.28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715,897.3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15,897.31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额度期限为15个月。 天津宏大将以价值人民币31,727,099.11元的实物资产作为反担保标的物。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宏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保证其公司的正常经营。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此次为天津宏大进行担保有利于其获得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天津宏大为此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担保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目前,于上述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额人民币29,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0.52%。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