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从重组方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国资产权[2010]1315号《关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032万股协议转让给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2%。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