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㈠召开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㈡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㈢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㈣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㈤出席对象:⑴截止2010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⑶见证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等。 2、会议审议事项 ㈠提案名称 ⑴关于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出售的议案; ⑵关于授权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新增公开授信额度1亿元整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议案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㈠登记办法: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㈡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㈢登记时间:2010年9月7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3:30─5:30。 4、其他事项 ㈠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荣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传 真:(0598)3633415 ㈡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福建省永 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