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4月18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梁国坚先生的提议,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集琦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协议的议案》。 董事长梁国坚先生、董事张桂珍女士作为关联人回避了这个议案的表决。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0年4月29日刊登的《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