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30日上午10时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26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所有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0年4月9日公司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4月28日9:00~17:00时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三)登记地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 邮政编码:543002 联系电话:0774-3863880 指定传真:0774-3863582 联系人:李江枫、李健宁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索芙特股份有 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 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 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