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出席会议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证监局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整改报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及《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会计制度》及《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