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通过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向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园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委托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18个月,年利率9%。九龙园公司提供市场评估总价值为30215.03万元的商业用房和土地使用权用作抵押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九龙园公司于1998年10月成立,注册地址为九龙坡区高新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杜强,注册资本3亿元,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根据九龙园公司股东的授权,九龙园公司在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管委会领导下工作,主要从事园区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隶属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行政管辖,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之一。 经审计,九龙园公司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31346.62万元,净利润26731.96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39987.84万元,净利润31252.13万元;截止2009年末,总资产为436349.20万元,净资产为188133.85万元。 三、委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及抵押物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南坪支行向九龙园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委托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18个月,年利率9%,委托贷款手续费由九龙园公司承担。九龙园公司提供市场评估总价值为30,215.03万元的商业用房和土地使用权用作抵押担保,抵押率为49.64%。委托贷款合同具体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 九龙园公司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的抵押物为商业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商业用房主要分布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4号龙苑小区、华龙大道53号半山小区及翼龙路30号双龙苑小区,建筑面积合计12999.17㎡,均已出租。用作抵押的两宗土地位于九龙坡区华福路,土地使用证编号分别为九龙坡区国用(2004)第11558号和九龙坡区国用(2004)第11559号,面积合计39004.70㎡(约58亩)。 经重庆天健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重天健评 [2010]89号和重天健评[2010]90号评估报告显示,上述抵押物商业用房评估总价为19,293.71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为10,921.32万元元,抵押物评估总价合计30,215.03万元。若按本次委托贷款金额15000万元计算,抵押率为49.64%。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且最近两年收回了大量资金,闲置至今,收入仅为较低的银行存款利息,未能得到合理有效使用。鉴于此,本公司通过综合分析,拟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以有效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入。 本次委托贷款之借款方为国有公司,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其经营业务具有垄断性质,收入来源稳定,还款有保障,并且抵押物经评估足值,因而风险较低。若本次委托贷款如期收回本息,本公司将获得约2000万元税前收益。 五、主要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政策风险:九龙园公司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及税费返还,若政策变动,将对其还款能力有一定影响。市场风险:若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园区对外招商出现困难的情况下,其资金来源将受到一定限制。对此,公司已要求九龙园公司提供足值抵押物,并将切实做好贷后跟踪工作。 六、备查文件 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201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