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5 月10 日(周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黄红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宗书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4 名,代表股份79,672,0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8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9,672,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9,672,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9,672,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0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盈利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9,672,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选举夏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即从即日起至2011 年3 月27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9,389,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4%;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6%。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9,672,09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在本次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获得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一致认可。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杨芳、王应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