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5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0-016),公告拟设 “山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条件变化,原出资人调整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5 家法人企业。 股东结构暂定如下: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8亿元人民币,占67.50%;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7亿元,占10.625%;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7 亿元,占10.625%;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 亿元,占6.2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8 亿元,占5%。 本次变更,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任何影响。 该项交易已通过股东大会通过(2009年度股东大会)。 此为山钢集团首次成立并涉足运营财务公司业务,可能存在因管理不善带来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