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0 年8月17 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江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实施了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公司章程》需作相应修订。 (1)第1.6条原来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859.25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788.875万元。 (2)第3.1.6条原来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87,859.2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7,859.25万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81,788.8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1,788.875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过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发行数量和规模:不超过25,000万股(含25,000万股),募集资金额不超过326,000万元人民币(含326,000万元人民币)。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次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股票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如果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出台新的规定,公司新股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五个项目(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建设期 1 总部商用空调技改扩产项目 60,003 60,000 2年 2 武汉商用空调建设项目 56,067 50,000 2年 3 郑州家用空调建设项目 76,295 70,000 1年 年产600万台新型节能环保 4 118,000 90,000 2年 家用空调压缩机项目 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 5 56,000 56,000 2年 研究中心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合计 366,365 326,000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入上述五个项目,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上述五个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和建设,公司将同时进行,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状况,来确定具体的投入顺序,并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将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43号公告。 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43号公告。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 2、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发行数量和规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网上和网下申购比例、具体申购办法、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的优先配售比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等具体事宜; 3、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4、批准并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5、批准并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及协议; 6、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计划投资项目投资顺序和分配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等; 7、根据本次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事项; 9、如国家对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新股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须由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由于公司须于本次股东大会前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因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除第二项、第八项外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