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近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民事裁定书》,北京高院因原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行)诉被告北京新时代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泰跃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根据原告国家开发行的申请,轮候冻结了被告北京泰跃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53,363,230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冻结期限自2010年7月16日起二年。 上述股权冻结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