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86%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9月8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86%股权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股权受让申请,参与竞购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晶高科)86%股权转让项目。 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确认,本公司成为上述股权的最终受让方。2010年12月16日,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和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受让广晟公司和电子集团持有粤晶高科合计8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814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转让款一次性付清。公司将在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见证书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收购粤晶高科86%股权具体情况详见2010年8月3日、9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收购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86%股权的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