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上午 10 时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监事。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江玉 先生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 手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国电龙源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电石渣购销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 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予以回避,不参与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