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释义 公司/本公司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树脂公司 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 ●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签订的《物料供应服务协议》、《聚氯乙烯糊树脂产品销售代理协议》、《设备检修承包协议》,预计截止2010年底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4298万元左右。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是建新、胡占东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一、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公司向其出售产品原料 4112 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 公司向其代理销售糊树脂产品 150 有限公司 公司向其提供设备检修服务 36 合 计 4298 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为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 司以前年度未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往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长华 法定住所:宁夏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钢电南路41号 注册资本:265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4日 主要经营业务:特种树脂生产及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28%股权,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属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双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了《预计2010年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预计2010年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刘万毅、徐敬旗、李铎,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英力特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其定价依据主要是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英力特2010年计划营业成本金额的比例为2.9%,比例较低,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英力特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物料供应服务协议》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9月14日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签署了《物料供应服务协议》; (2)交易标的:生产聚氯乙烯糊树脂所需原料;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物料名称 预计单价(元) 预计供应量 预计总额(万元) 氯乙烯单体(吨) 6,000.00 6300 3780 低压蒸汽(吨) 150 16800 252 脱盐水(吨) 14.04 15000 21.06 3 0.25 696000 17.4 仪表气(Nm) 3 1.05 60000 6.3 氮气(Nm) 3 0.14 2400000 33.6 循环水(m) 3 2.74 6000 1.64 废水处理(m) 双方在当月月末确认实际用量,并于次月10日前支付; (4)本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聚氯乙烯糊树脂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9月14日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签署了《聚氯乙烯糊树脂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2)交易标的:代理销售糊树脂产品;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根据产品销售额1.3%支付代理费给公司(销售额以财务入帐口径计算,扣除甲方承担运杂费);每月月末进行结算,公司开具发票对方收到后,次月内支付代理费; (4)本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设备检修承包协议》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9月14日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特种树脂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检修承包协议》; (2)交易标的:化工设备及电气设备委托检修。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承包价为12万元/月,每月月末最后一天进行本月的费用汇总结算; (4)本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4、《物料供应服务协议》 5、《氯乙烯糊树脂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6、《设备检修承包协议》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