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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金(00063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及减资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28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及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以下简称“星特浩”)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闵商务发【2010】945号《关于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星特浩外方股东香港裕盈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星特浩股权全部转让给大庆鸿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其企业类型由中外合作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星特浩现各股东经协商拟实行共同减资,将星特浩的注册资本由1688万元美元减少至500万元人民币,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对公司及星特浩日常经营业务产生不良影响。本公司对星特浩持股比例仍为75%,不影响本公司控股地位,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9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的批准。
    一、概述
    1、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闵商务发【2010】945号《关于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外方股东香港裕盈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星特浩股权全部转让给大庆鸿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其企业类型由中外合作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星特浩经营现状及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星特浩各股东拟对星特浩实行共同减资,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688万元美元减少至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后,星特浩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美元) 股权比例 变更后出资额(万人民币)股权比例
    本公司 1266 75% 375 75%
    大庆鸿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422 25% 125 25%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股东名称:大庆鸿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建材城14-3#
    法定代表人:宁庆义
    注册资本:105万元
    经营范围:石油科技开发与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配件,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电料,电线电缆,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钻采设备及配件,井下工具,阀门、泵,高、低压电器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杂品。
    大庆鸿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1688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1245号
    经营范围:生产非国家限制的小家电、电动及手动工具、圣诞礼品、玩具、 电脑软件、烧烤用具、五金制品、不锈钢用具、运动器材、汽车冷暖箱、充电器、 农机具、园林工具、农用发动机、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洗脑许可经营 的凭许可证经营),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
    星特浩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09年 2010年06月
    总资产 228,350,112.37 225,799,443.63 
    负债 5,414,496.50 5,050,529.43 
    净资产 222,935,615.87 220,748,914.20 
    营业收入 93,195,715.86 0 
    净利润 16,716,645.74 -2,186,701.67 
    星特浩全部业务已基本停止,目前正寻找新的投资项目。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星特浩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星特浩经营现状及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星特浩于2010年9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为大庆鸿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及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星特浩100%的股权。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将星特浩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1688万元减少为人民币500万元
    2、全体股东持有的星特浩公司注册资本同比例减少,减资后原股权比例不变。
    五、本次减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因受“德隆危机”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原有的业务已经基本停止,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星特浩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星特浩业务转型后未来拟投资项目规模较小,该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不需要较高的注册资本。故本公司与星特浩其他股东一致决定实行共同减资,将注册资本由1688万美元减少至500万元人民币。减资后星特浩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减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了星特浩的经营现状及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星特浩日常经营业务产生不良影响。本公司对星特浩持股比例仍为75%,不影响本公司控股地位,鉴于公司长期占用星特浩资金,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星特浩20699万元,本次减资收回资本与公司占用星特浩资金冲抵,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闵商务发【2010】945号《关于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 
    3、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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