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终止设立子公司概述 1、终止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2010年4月16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辽宁箐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材料)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箐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箐星)共同出资设立辽宁箐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箐星合金公司)。箐星合金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箐星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合金材料以自有的经评估的机器、设备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鉴于主、客原因,经研究终止设立辽宁菁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原拟由辽宁菁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高温合金材料产品现仍由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并生产。 注:经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受让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合金材料公司40%的股权,现股权转让已经完成,公司持有合金材料100%的股权。(详见2010年6月22日《中国证券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20)。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0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设立辽宁箐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项终止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项终止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项终止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协议主体为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菁星实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201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12号。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为辽宁箐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201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12号。 四、本次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1、原计划在抚顺经济开发区(沈抚新城)为新设立的辽宁菁星购买土地,用于新厂房建设,由于相关政策及价格等方面因素,无法按计划购买抚顺经济开发区土地。 2、原拟合金材料以机器设备出资4000万元,但该部分机器设备涉及日元政府贷款项目,该部分机器设备的主体变更存在障碍。 综合考虑以上主、客观因素,公司经研究终止设立辽宁箐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