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于2010年7月28日发出会议通知,决定于8月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八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兰隽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做出以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