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并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以书面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分别为:管大 源先生、沈志军先生、孔令智先生、程捷先生、李旭华先生、陈贵樟先生、陶久 华先生(独立董事)、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杨贵鹏先生(独立董事)。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经营性土地储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 司控股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参与近期萧山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的经营性地块 土地使用权竞买活动,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自主 选择竞买地块。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鉴于上述竞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