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306,795,584股,占总股本的23.7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年10月2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2005年10月20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 “公司”)召开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对 价方案要点: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2.5股股份对价,共支付109,807,348股股份。 2005年10月2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序号 持有人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名称 股改的承诺:(1)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 1、公司2005年 铜陵有色 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年度、2006年年度分 1 金属集团 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配的利润达到了公司 控股有限 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公司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 利润的48.72%、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 40.04%,并已实施完 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 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5年 毕。 和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2、其它承诺事 供分配利润的4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 项正在履行过程中, 该议案投赞成票。 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 (3)上述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非流通 的事项。 股股东在上述承诺期内将所持股份(或超过限售比 例)出售,其出售股份所得的收益均归公司所有股 东享有。 2008年追加承诺:将于2008年10月27日解禁上 市流通的64,718,105股和2009年10月27日解禁 上市流通的64,718,105股铜陵有色限售股,在解禁 2 铜陵有色 日到期后,自愿追加延长解禁期到2010年10月 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 金属集团 27日,即在铜陵有色股权分置改革时的全部限售 相关承诺的事项。 控股有限 股份306,795,584股一并于2010年10月27日上市 公司 交易。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306,795,584股,占总股本的23.70%;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冻结的 序号 持有人 股份数 市流通股 股份总数 售股份总 总股本的 股份数 名称 (股) 数(股) 的比例 数的比例 比例(%) 量(股) (%) (%) 铜陵有色 金属集团 1 控股有限 306,795,584 306,795,584 100% 31.07% 23.70% 0 公司 合 计 306,795,584 306,795,584 100% 31.07% 23.70%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306,829,340 23.70% -306,795,584 33,756 0.00% 1、国家持股 306,795,584 23.70% -306,795,584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33,756 0.00% 33,756 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987,532,769 76.29% 306,795,584 1,294,328,353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987,532,769 76.29% 306,795,584 1,294,328,353 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294,362,109 100.00% 1,294,362,109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 本次解限前 本次解限前 股份情况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未解限股份情况 限售股 股份数 序 份持有 量变化 号 人名称 沿革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铜陵有 色金属 1 集团控 股有限 306,795,584 35.493% 0 0 306,795,584 23.70% 不适用 公司 合计 306,795,584 35.49% 0 0 306,795,584 23.70% 不适用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的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 序号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1 2006年10月24日 2 7,951,068 0.92% 2 2010年8月24日 1 430,000,000 33.2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发表结论性意见:至2010年10月27日,有色控股限售承诺履行完毕,所涉及的公司限售股份将于2010年10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根据控股股东有色控股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有色控股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5%以 上解除限售流通股;如果有色控股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的已解除限售的铜陵有色流通股,将严格遵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作为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