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偿还垫付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垫付股份偿还确认书》。该确认书显示2010年11月11日,本公司9户股东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偿还垫付股份共计8.561万股。截止至该日,高投集团已累计获得垫付偿还股份2612.15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