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10月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0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建设20万吨/ 年C4烯烃催化裂解制丙烯工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现有各化工生产装置的实际情况,为打通公司各化工产品产业链,全面提高公司各化工装置的协同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公司拟投资3.02亿元建设“20万吨/ 年C4烯烃催化裂解制丙烯工程”。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0-042-重大项目投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二0一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