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张孝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权益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有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刘益谦先生担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合理和适当的,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