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总经理助理辞职的议案》:同意卢俊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的请求,辞职后卢俊女士将不在本公司工作,公司对卢俊女士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