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 及文件于 2010 年 11 月 18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 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到董事 15 人,本次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北京长安汽车公司乘用车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为实现公司在全国的战略布局,同时建立新能源汽车基地,公司在北京注册 了分公司,名称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经营范围为: 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方案确定为乘用车,包括轿车和城 市 SUV,以及新能源汽车。北京长安汽车公司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北京窦店 高端现代制造业(新城)产业基地核心区内,总规划用地面积 2300 亩。北京长安 汽车公司乘用车产能建设本着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本乘 用车建设项目是一期工程,由乘用车四大工艺、新能源汽车装配,及新车试制等 部分组成,建设规模为年产乘用车 20 万辆,项目建设投资为 432,742 万元(含土 地购置费),其中设备投资为 184,407 万元,建安工程投资为 90,049 万元,其他费用 148,542 万元,项目预备费 9,744 万元。本项目计划 2012 年 6 月建成投产。 3、关于调增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邹文超 先生、张宝林先生、王晓翔先生、连刚先生、马俊坡先生、王重生先生回避表决, 其余参加会议的 8 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同意票 8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本关联交易内容请详见本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程序,需要对《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条款进行修改。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现行第一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提名并经董 事会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为便于开展工作,委员会设置一名委员会秘书,由公 司审计监察部部长担任。 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过 半数同意选举产生。为便于开展工作,委员会设置一名委员会秘书,由公司审计 部部长担任。 2.现行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事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及审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务。该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委员会秘书负责。 修订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及审计委 员会委托的其他事务。审计部的日常工作由审计部部长负责。 4、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 1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以上第 1、2 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