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延边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公路”)于2010年 11月3日和延边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国资公司”)签署协议,决定将仁坪收费站和五虎岭收费站出售给延边国资公司,转让价格为仁坪收费站和五虎岭收费201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2268万元和634万元,转让价款共计2902万元。延边公路已收到全部转让款。 本公司及延边公路与延边国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亦不属于关联交易。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