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467,160股,占总股本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年9月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为更好地保证现有流通股股东权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实际现金所得为每10股4元(税前)。实现上述缩股及派现对价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 通股获得流通权,转为流通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200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5年8月3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 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 1 “金诚实业”) 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 严格履行承诺 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年9月7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1,467,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 通股数占限售 通股数占无限 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股份 号 有人名称 份数(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 售股份总数的 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例(%) 比例(%) 的比例(%) 敦化市金诚 实业有限责 1 任公司 66,349,836 11,467,160 17.28 2.26 2 42,000,000 合 计 66,349,836 11,467,160 17.28 2.26 2 42,000,00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6,709,172 11.63 -11,467,160 55,242,012 9.6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66,349,836 11.57 -11,467,160 54,882,676 9.57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359,336 0.06 359,336 0.06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6,709,172 11.63 -11,467,160 55,242,012 9.6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06,648,798 88.37 11,467,160 518,115,958 90.37 1.人民币普通股 506,648,798 88.37 11,467,160 518,115,958 90.3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06,648,798 88.37 11,467,160 518,115,958 90.37 三、股份总数 573,357,970 100 0 573,357,970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 情况 情况 情况 限售股 序 份持有 号 人名称 占总股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本比例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吉林敖东以2007年5月 17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吉林敖东总股本 286,678,985股为基数, 敦化市 实施资本公积金每10股 金诚实 转增10股。金诚公司持 业有限 股数由73,310,012股变 1 责任公 44,642,078 15.57 11,467,160 2 66,349,836 11.57 为146,620,024股。截 司 止2010年6月30日金 诚 公 司 持 股 135,974,769股。 合计 44,642,078 15.57 11,467,160 2 66,349,836 11.57 截止2010年6月30日,金诚实业共计持有吉林敖东135,974,769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3.72%,其中:原非流通股变成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6,349,836股,因股改承诺增持流通股57,335,8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89,065股。 (1)金诚实业持有吉林敖东的原非流通股变成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解限安排 截止2010年6月30日,金诚实业持有的吉林敖东原非流通股变成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6,349,836股,该部分股权解限安排如下: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可上市 新增可上市交易 件股份数量 交易时间 股份数量 2010年9月7日 11,467,160 2011年8月4日 11,467,160 2012年8月4日 11,467,160 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6,349,836 2013年8月4日 11,467,160 2014年8月4日 11,467,160 2015年8月4日 9,014,036 (2)金诚实业增持部分股权解限安排 根据金诚实业股改增持股份的承诺,于2006年11月3日已履行完成全部增持计划。截止2009年6月30日,金诚实业增持吉林敖东股权经资本公积金转增变为57,335,868股,该部分股份原来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中无法变更,吉林敖东在每年年报中对该股权都有专门注释说明。此部分股权解限安排如下:待原非流通即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后,由吉林敖东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向投资者做出解释后上市流通,金诚实业仍遵守相应减持承诺。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6.09.12 3 30,444,543 10.62% 2 2007.08.02 2 44,202,928 7.71% 3 2008.08.06 2 14,559,160 2.54% 4 2008.08.06 1 24,273,866 4.23% 5 2009.11.13 1 11,467,160 2.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相关股东解除股份限售工作,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经核查,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后已如实履行了其相关承诺。 2、经核查,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自2010年8月4日起可以解除限售。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未来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