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17日10:00,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16层 亿城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副总裁陈志延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222,007,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02,925,774股的24.59%。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无网络投票情况。 2.本公司无外资股。 四、提案审议、表决及听取情况 1、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阅读2010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09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007,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007,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3、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007,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4、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与会股东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蒋殿春、郝生根、戴金平所作的《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007,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6、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9年末总股本902,925,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股。 表决情况:同意222,007,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年审机构,报酬60万元,并支付因执行审计工作而形成的差旅费。 表决情况:同意222,007,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美丽、唐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