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10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与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心 公司")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书》,澄心公司同意本公司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一次性以现款 3,294,298.25 元偿还截至双方签署本《债务重组协议书》之 日止,本公司共欠澄心公司的往来款项 6,588,596.50 元的债务。本次债务重组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债务重组对方基本情况 债权人名称: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二 00 四年四月十九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齐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开发,花卉苗木,果树种植,畜禽养殖(奶畜除外), 沼气、生态肥开发经营。(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三、债务重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经营项目单一,规模限制,财务出现困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乙方偿还甲方欠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截至双方签署本《债务重组协议书》之日止,乙方共欠甲方的往来款项 本金为 6,588,596.50 元(其利息于 2008 年 12 月与甲方签订过免息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自筹资金以一次性现款的方式, 偿还甲方 3,294,298.25 元(即以上 50%的债权)。 3 、 在 乙 方 以 现 款 方 式 偿 还 甲 方 上 述 债 务 后 , 甲 方 将 对 乙 方 余 下 的 3,294,298.25 元债权(即全部债权的 50%)给予豁免,放弃追偿权力,即本协议项 下的乙方对甲方的债务全部销完。 四、债务重组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债务重组协议书》内容,本公司将被豁免债务 3,294,298.25 元, 本公司将因此获得相应的债务重组收益,并对本公司本年度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债务重组协议书》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 0 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