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于2010 年4 月21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4 月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审议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对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议案。 本公司将与焦煤集团共同对赵固能源增资。其中,焦煤集团以评估的赵固一矿矿业权出资,其出资额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增资双方协商约定为128000 万元,占本次增资总额的70%;本公司按照约定的焦煤集团的矿业权同比例现金出资54857 万元,占本次增资总额的30%。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赵固能源的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采矿权价款以评估值为基础,双方按比例增资,公平合理。 独立董事认为,焦作万方本次对赵固能源的增资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增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增资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