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七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胡昌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3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81,777,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6,747,901股的41.56%。 2.其它人员出席情况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与西安市宏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安置协议的议案》: 同意81,777,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健康、王平 3.结论性意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